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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使用保存注意事项

1、在储存良好的条件下,因为水泥制品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缓慢水化而丧失强度;

2、水泥进场后,应立即进行检验,为确保工程质量,应严格贯彻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;水泥检验的周期较长,一般要1个月。

3、袋装水泥储存3个月后,强度降低约10%~20%;16个月后,约降低15~30%,一年后约降低25%~40%;

4、水泥在运输和保管时,不得混入杂物;

5、不同品种、强度等级及出厂日期的水泥,应分别储存,并加以标志,不得混杂;

6、散装水泥应分库存放;袋装水泥堆放时应考虑防水防潮,堆置高度一般不超过10袋,每平方米可堆放一吨左右;

7、使用时应考虑先存先用的原则;存放期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。